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女方四年前因为性格不合和男方离婚,当时没要财产,因为担心孩子,所以又在一起生活了3年,现在分开了,质询一下通过法律途径还能分得部分财产吗?

其他河北省-张家口市2019-10-19 11:57:58150*****074

分享

律师回复

  • 贾晶晶律师
    月帮助0
    河北史志强律师事务所
    不符合法律规定。。。。。
    回复于 2019-10-19 12:03:56 咨询他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