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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老板被抓了,金额20万。我是员工。负责搬货,发货。口供里说到了我知道是假货,现在暂时取保出来了,请问我会被怎么判

刑事辩护海南省-海口市2019-10-24 10:11:01187*****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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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南喜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安怀信律师事务所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介入提供帮助。
    回复于 2019-10-24 10:12:23 咨询他
  • 于伏海律师
    月帮助16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
    你好,尽快委托律师办理吧,一两句说不清,从犯
    回复于 2019-10-24 10:13:28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19-10-24 10:14:43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规定,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节录) 第七十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十六条 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帮助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明知”: (一)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者覆盖的; (二)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承担过民事责任、又销售同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三)伪造、涂改商标注册人授权文件或者知道该文件被伪造、涂改的; (四)其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形。

    • 用户追问: 2019-10-24 10:15:15

      已经有委托了,但是我想问问我这个会被判什么刑

    • 用户追问: 2019-10-24 10:20:08

      我没有参与销售,只是搬货和发货,但是口供有提到明知,请问我会被如何量刑

    • 律师回复: 2019-10-24 10:23:55

      你好你认为无罪,可以让律师给你做无罪辩护。

    • 律师回复: 2019-10-24 10:25:30

      根据《刑法》第27条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用户追问: 2019-10-24 10:26:11

      我老板一直都没有承认,但是被我说出来了,而且我还说了销售量,现在已移交检察院了,如果我老板一直不承认,那我会怎么样

    • 律师回复: 2019-10-24 10:30:23

      他如果无罪,你也是无罪的。

    • 用户追问: 2019-10-24 10:33:08

      检察院会以我这份口供去起诉我和老板吗

    • 律师回复: 2019-10-24 10:34:16

      你的口供是他们的证据,但是不是最重要的证据

    • 用户追问: 2019-10-24 10:37:35

      我现在是取保的情况,如果翻供的话,会有效果吗

    • 律师回复: 2019-10-24 10:38:47

      这个问题很敏感,不便回答

  • 周纯律师
    月帮助2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情况。
    回复于 2019-10-24 10:13:58 咨询他
  • 陈瑶律师
    月帮助0
    河南国是律师事务所
    建议委托律师,跟相关部门了解情况,进一步确认
    回复于 2019-10-24 10:46:1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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