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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在金华市地铁工程项目受伤,工伤鉴定九级伤残,住院的医疗费和伙食费都是公司付的,5月中旬受的伤受伤期间工资公司也是按时发放的,现在协商公司说一总共赔偿我17个月的本人工资可以吗?保险公司的赔偿就和我没关系了?

劳动争议浙江省-杭州市2019-11-03 11:42:4515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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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于伏海律师
    月帮助26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复于 2019-11-03 11:51:06 咨询他
  • 王树伟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武银律师事务所
    赔偿的不止这么多,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于 2019-11-03 12:33:0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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