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先要说明,我于18年元月在一家企业工作,企业把我所做的工作承包给别的公司,这个公司要求我和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合同,而且是一年一签的合同,我一直是受这家公司按排工作。我因19年7月得了鼻咽癌后给公司请假到现在,公司除发放我7月和之前的工资,再也没有给我任何的生活费用。我听说我这样是可以要求发放一部分工资或生话费。请问我可以要求这部分钱吗?发放的比例是多少?如果明年合同到期,劳务公司要是和我解除合同,我都可以提出哪些要求?谢谢。
劳动争议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2019-12-09 21:47:41138*****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