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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收到律师函应该怎么做。我于2015年2月购买简阳市永川建筑公司承建房屋,房屋总价212800元,已付142800元,所欠70000元打算产权证拿到再支付,但是律师函上所写欠款76000多元,与合同约定不符。况且2015年至今未拿到产权证,承建方发律师函警告,我应该怎么做?

合同纠纷四川省-资阳市2020-01-24 10:27:42187*****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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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于伏海律师
    月帮助27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
    你不用理这样的律师函,坚持要求办理房产证后,同时给付尾款
    回复于 2020-01-24 10:55:1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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