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女儿婚姻问题,我儿女去年在惠州做工,认识一个四川男孩,由于有了小孩,在2019年6月份在连平县登记了结婚手续,同年12月份生下一个男孩,可是,男方没能力供养小孩,小孩一直在女方娘家供养,请问如果离婚,男方应如何补偿女方。如果上诉,需要请律师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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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雪芹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超视距律师事务所该情况一般孩子抚养权应该判归女方,男方应该按实际情况支付抚养费,至于财产方面,有夫妻共同财产则共同分割。回复于 2020-02-06 15:24:4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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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2-06 15:25:12
如果经济状况和孩子抚养权问题无争议则可以不用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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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0-02-06 16:30:43
如果请律师,费用怎样计算?我想在忠信镇请个律师,有没有推荐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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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2-06 16:33:08
请律师的话,需要看律师个人的计费和当地的经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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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0-02-06 16:46:48
如果按你的标准呢,你方便到连平县油溪镇富乐村了解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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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2-06 16:48:54
我们在湖北,联系您联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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