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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同意离婚,但就孩子抚养问题达不到一致,夫妻育有两个儿子,分别为2010年12月21日出生,2014年12月12日出生。两个儿子一直由女方父母(不到60岁)抚养长大,女方工资是男方两倍,家庭条件:女方为苏州本地人,男方为邳州农村人,男方父母几乎都80岁了,没有工作,靠每月60元的国家补贴生活。现在想咨询一下,孩子都判给女方可以吗?

婚姻家庭江苏省-苏州市2020-02-24 20:33:4918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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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杨晓琼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朴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两个小孩一直由女方父母抚养的话,争夺抚养权的胜诉较大,建议委托律师
    回复于 2020-02-24 20:39:59 咨询他
  • 王树伟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武银律师事务所
    可以争取的。具体可以电话咨询,给你指导一下。
    回复于 2020-02-24 20:40:2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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