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一家企业就职两个月,目前处于试用期,然后前几天发生了一件事,老板说要扣除我当月绩效,试用期还有绩效吗,我拿出合同看了,不知道如何理解这句,试用期为工资确认函中确认的乙方工资的80%,确认函写了试用期工资6000,转正7500,包含基本工资6000 ,绩效工资1500,人事说试用期是有绩效的,我查了劳动法20条,我试用期是不是不可以低于6000,并且工资约定15日发,最后这两月都推迟,可否算是拖欠工资?比较急,非常感谢。
北京市
劳动争议
2023-05-17 10: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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