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于2023-05-25 05:58:0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月帮助105人
回复于2023-05-25 06:06:16
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准备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
月帮助1019人
回复于2023-05-25 07:09:18
您好,以劳动合同为准。打不赢。
月帮助745人
回复于2023-05-25 07:45:4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3个月经济补偿金
月帮助3398人
回复于2023-05-25 08:37:16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月帮助4191人
回复于2023-05-25 09:36:07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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