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沙市浏阳市
2.2018年1月2日上班至今,21年才签订劳动,公司每月放假两天,每月只发放基本工资。所有下班时间开会均未发加班工资;周六周日无2倍工资,无调休;大部分节假日无假期无3倍加班工资(仅春节3天,端午1天,中秋1天)。丧假扣除了工资。
去年新冠还是甲类疾病时,因工作原因在家养病被扣除养病期间应发的工资。
该公司未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按照最低基数交非实际工资。缴纳日期被推迟,18年1月入职,21年11月才参保。
3.要求补交社保,补偿所有加班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4.目前仅收集到了21年6月至23年5月的考勤表。
湖南省-长沙市
劳动争议
2023-06-01 19: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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