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3年6月3日经租房中介介绍到深圳龙华元芬德邻公寓处看房,(已与中介多次沟通过要找能养狗的房子),当日签合同现场与房子管理员现场确认可养狗事实,租期一年,已交押金2080元+租金1480元,于2023年6月11日驱车赶回珠海接来狗狗,管理员于2023年6月12日表示接到公寓其他租户投诉有狗的叫声,与管理员沟通无果,其责令我方于2023年6月13日前处理好狗叫事件,否则退租。
2.目前我方同意退租,要求全额退还押金,管理员表示是我方扰民违约,押金不退。
3.经过网络查询无论是法律上还是道德上,我方都是占理的,还请您从法律专业的角度指点方向,诉求是全额要回押金与如实核算房租,感谢!
广东省-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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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4 20: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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