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3个多月才签合同,只有一份没给我,试用期写的是4个月,面试时说一个月,快到四个月的时候突然把我拉到角落说公司多方面因素决定将我辞退,甚至我过去手机都没拿,让我直接走人,等和他商量违法赔偿的时候就说我想上班可以回去上班,只要我能改,我不同意,凭什么让我走就走让我去就去,向劳动局举报他又换了套说辞,说没有辞退我啊,但是我们有聊天记录,问他为什么辞退我,他也回答了各种原因,但就事论事,签了一年合同违法辞退需补偿我一个月工资,然后试用期不符合劳动法标准需补偿我标准试用期外的两倍工资,这都是我问过法律咨询回答我的,这个情况他拒绝赔偿,而且我走的那个月工资也没有结清给我,能仲裁成功吗
广东省-深圳市
劳动争议
2023-06-19 09: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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