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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驾驶非机动车在辅道逆行,遇一辆机动车从主路拐进辅路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我受伤。交警大队已出责任认定书。判定我为主责,机动车次责。对方不服,已向上级交警大队复核。复核结果是维持原判。据我所知,我医药费在对方交强险1万8以内,对方必须全部承担。但对方机动车拒绝走保险,想自掏腰包。 我的问题是:如果对方拒绝走交强险,想自掏腰包赔偿,那么我方的医药费机动车是否还是要全部承担?

江西省-南昌市 交通事故 2023-06-21 22:01:11
用户:131*****395
律师回复(3)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923人

    回复于2023-06-21 22:07:19

    你好,要对方承担。 。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320人

    回复于2023-06-21 22:33:11

    是的 ,但我就闹不明白为什么自掏腰包啊 ,有保险不走 自掏腰包 ,那交保险干什么呀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0人

    回复于2023-06-22 11:48:44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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