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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方电动车逆行,我方正常行驶,责任认定书电动车主责,我次责 2. 对方主责非机动车有人员受伤,次责机动车次责无伤但是车子有一点点损伤(维修费大概在500元)。次责是否可以不走交强险,想要私下协商,我已垫付医药费暂时只有1000元。 3.如果是私下协商的话这个医药费由次责全额赔偿吗,还是按照责任认定书划分的次责赔偿40%呢?还是必须要强制性走我机动车的交强险吗?另一个问题,我如何向对方讨要车辆维修的呢?通过交警队的协调吗?是否需要签订协议?如果对方,不同意我垫付的医药费是否可以向对方提起诉讼

湖南省-长沙市 交通事故 2023-10-24 08:23:21
用户:151*****976
律师回复(3)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932人

    回复于2023-10-24 08:29:18

    您好,如果私下协商,交强险内的1.8万不分责任。

    律师回复2023-10-24 08:29:26
    可以签订赔偿协议。
    律师回复2023-10-24 08:29:40
    可以提起诉讼。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曹磊律师

    月帮助670人

    回复于2023-10-24 08:43:31

    你好,交强险范围内不分责任,除非对方愿意按照责任比例分担。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07人

    回复于2023-10-24 10:12:54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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