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23年2月7日开始在一家培训机构里担任美术助教的工作,签了合同,合同里明确表示一个月底薪3000元,并且会在每个月26日发放工资,拖欠工资行为在2023年3.26日开始,并没有按照合同的每月26日发工资,直至第二个月12号才发了2月份工资,接下来的一次发工资也是次月的12号,并且只发了500块钱。我现在辞职了,要求对方把我所有工资都结清,对方表示没钱并且不可能一次结清,并使用连哄带骗的方式让我们签署知情书,我之前有在劳动局举报过,并没有得到有用的信息,并且表示对方态度良好,让我们接着等。她们以工作没完成的理由克扣工资。我现在的需求是想起诉她们,得到我应得的工资,并要求她们对我进行赔偿。
江苏省-镇江市
劳动争议
2023-06-30 22: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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