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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徐州一家酒店工作了2年,担任前厅经理,2023年2月份从公司离职,公司以客人有账务没有结清,拒绝支付我2月份的工资5000元,到了4月份,经过劳动监察大队的调解,发了1200元,还剩余3600元发,公司以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理由,要扣掉20%,发放2500元,我不同意,然后提起了劳动仲裁,想咨询下,除了得到我应得的工资,还有没有其他补偿,公司拖欠了这么久的工资,有没有额外的补偿

江苏省-徐州市 劳动争议 2023-07-24 09:34:34
用户:151*****349
律师回复(3)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1019人

    回复于2023-07-24 09:35:52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资。别的没有。

    律师回复2023-07-24 09:36:16
    您离职的时候,如果是这个没有发放工资为理由的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91人

    回复于2023-07-24 10:25:22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398人

    回复于2023-07-24 17:14:01

    你好,需要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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