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早上8点,老板安排我和同事去隔壁小镇进行安装的工作,于是就开公司的电动三轮车去了。
路程十几公里这样。
等我完成安排的工作内容后,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十几分了,中午12点-2点一般是公司的午休时间,于是在我和我同事返回公司的途中,可能是我转弯太快吧,也可能是车顶有梯子这样的重物,电动三轮车侧翻了,导致我受伤,我同事没事。
没有第三方责任人。
有一点就是我和同事都没有三轮车的驾驶证。
请问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属于上下班时间?还能不能定工伤?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
劳动争议
2023-07-30 17: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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