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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在厂里工作十多年,去年九月在打扫卫生时不慎摔倒将左手肱骨骨折,随后在医院治疗手术期间的费用是由我妈妈向厂里打了欠条垫付的。后面申请了伤残鉴定,等级为九级。目前只收到一笔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厂里目前表示因为我妈妈是50岁以上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可以不赔偿。请问我们没有别的赔付了吗?厂里真的可以什么责任都不用负了吗?

江西省-南昌市 医疗纠纷 2023-08-02 12: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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