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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4月份公司安排调岗本人不同意,于是公司安排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2月21日在家待岗只发最低工资1720元/月,经多次询问问上班时,公司于5月18日通知5月22日回公司上班接采购购业务员部份工作(在5月22日至8月11日其问多次变更工作内容) 2、2023年7月份总部人事要我签新工资方案下调这2000元(原工资6000元全部纳入考核,新方案基本工资3200+考核工资800)本人不不意,在8月1日发6月份工资时以各种考核不合格为由直接扣2000元,昨天发7月份工资也是扣2000元到手才3600多 3、8月14日以范错为由安排在家培训留岗 请问以上可逼迫离职吗?

广东省-江门市 其他 2023-08-30 14:30:59
用户:135*****303
律师回复(2)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508人

    回复于2023-08-30 14:32:41

    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需要取证。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94人

    回复于2023-08-30 14:50:27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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