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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我孩子9岁,晚上自己骑自行车逆行到嘉祥经开区嘉兴路,与一骑电动车50岁女人相撞,孩子和女人都去了医院检查,孩子无大碍,女人腿有些裂,打了石膏住院了,这种情况孩子是全责吧?交警大队让我们自己协商,后续孩子的家长要赔付女人误工费是吗?

山东省-济宁市 交通事故 2023-09-07 10:47:12
用户:156*****521
律师回复(4)
  • 黄嘉玲律师

    月帮助20人

    回复于2023-09-07 10:48:12

    你好,是的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

  • 周春律师

    月帮助4人

    回复于2023-09-07 10:48:49

    孩子全责或主责的可能性比较大。需要赔付对方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如果还有疑问,可点击律师头像,选择电话咨询。

  • 罗永亮律师

    月帮助34人

    回复于2023-09-07 15:40:29

    相当于两个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你孩子逆行存在过错,需要赔偿对方损失。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8人

    回复于2023-09-08 10:44:39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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