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是一名在编教师,本人今年通过外县市官网发布的公开选调下载报名表,并经过学校、教体局、人社局审核盖章之后报名成功,并经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顺利考取当地教师。可学校却以今年2月份突然发布的一份《决定》为由,认为本人不符合条件。这份决定没有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就强制执行,剥夺了本人的权利,阻碍了本人的发展。本人在当地工作十二年,2011年通过特岗教师招聘考取当地的教师,2019年8月通过城区学校选调考取一中的教师,选调公告上宣传的“选调成功,三年内不得调离本校”,我才报名参考,到现在我已服务期满,本县今年调动的条件是教师是在2014年以前上岗,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商调函》

湖北省-武汉市 行政纠纷 2023-09-07 12:23:35
用户:159*****350
律师回复(0)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59*****350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