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满十年,合同有明确写明派遣至XX用工单位和岗位(研发技术岗),现在合同期满。因本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派遣公司同意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但用工单位不同意,只同意2年一签。
1.请问这种情形如果用工单位把本人退回派遣公司,用工单位需要支付N+1赔偿吗?
2.如退回派遣公司派遣公司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是把本人派遣到其他公司岗位,本人能拒绝吗?
3.如用工单位支付的赔偿N+1是否赔偿给本人?N是以合同基本薪资为基准还是本人近期12个月的税前工资为基准?(包含加班费、绩效奖等,数额每月大约1万)
广东省-深圳市
劳动争议
2023-09-07 18:11:07
用户:176*****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