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到周四,时间是晚上六点到九点半,每天拖到十点下班。上班的前三天,他只给35元一晚上。然后周六周日和我们说上午是九点到一点半,但他没说晚上的时间,我就认为还是之前晚上的时间,到周六他把时间改为下午五点钟开始上班。然后本来开工资的时候说是12.5一小时,后来算的周六周日只有十块钱一小时。应聘的是服务员,然后在他们那个店里面,既要收银还要拿菜还要刷锅刷完,啥都要干。然后找那个老板谈工资,他不同意,让我们提前一周打离职报告,但是打完之后他又在微信上对我进行一些语言攻击,我就直接不干了这样我还能拿到之前的工资吗
江苏省-淮安市
劳动争议
2023-09-11 19: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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