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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商铺的租户因为一直拖欠物业费(我们有合同,物业费由租户承担,自行缴纳,与我们无关),物业的没收到物业费也一直没和我们联系,去年物业发现店里换人了才联系我们业主说租户没有交物业费(我们一直都不知道这事儿),物业让我们想办法,然后物业的把我们业主告了,今天发来《民事诉讼状》,不知道怎么处理?想请问一下律师怎样处理是最合理麻烦最小的?谢谢啦!!!

湖北省-宜昌市 其他 2023-09-12 16:15:27
用户:158*****036
律师回复(3)
  • 梁智斌律师

    月帮助89人

    回复于2023-09-12 16:17:34

    这是两个法律关系,业主和物业之间是物业服务关系。租户和业主之间是房屋租赁关系,你们之间的约定仅对内有效。建议积极应付,协商解决。具体法律问题,点我头像,电话或一对一详询解答。

  • 熊文会律师

    月帮助152人

    回复于2023-09-12 16:30:17

    建议要求追加被告。。。。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451人

    回复于2023-09-12 17:00:53

    积极应诉,把基本情况说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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