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8日与合创联盟秦超签订分仓提货申请,交付20000元保证金。当时其承诺退仓要求为仓内机器返还公司就腿还保证金。 2023年4月21日提出退仓要求,被告知退仓要求需要按照2023年的政策,要把仓库里的100台机器(当时还剩余85台)全部销售完才能退。还需每台补偿购买者40元。 5月2日将剩余机器93台寄回秦超处,并答应每台补偿购买者40元。当时告知我,一个月内能帮我处理好这批机器,退还保证金。直至7月1日,只出了1台。要求退还保证金20000元
四川省-成都市
合同纠纷
2023-09-19 13: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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