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我与公司签订试用合同三个月,入职第二天中午公司无由辞退我,认为我态度不端正,使用手机,我说我给培训过程录音以便学习,然后公司说我录音违反保密协议,被告知辞退后交流过程中我给对方听了两句。我不接受辞职,公司给我开了书面辞退,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并未给出考核标准)让我于25日离职,在此前我可自愿离职。此后两天我没有工作内容,公司监控职工电脑,指责我工作时浏览无关网页违反公司规定,我因个人原因于22号(周五)中午离职,算我接受辞职还是被辞退?我录音是否违反保密协议?(如果是,公司能否举证?)我主张公司不能证明我不符合录用条件属于违法辞退能不能成立?
江苏省-常州市
劳动争议
2023-09-22 20: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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