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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宝宝1岁5个月,在江西省儿童医院诊断支气管肺炎住院,治疗期间症状好转,因同病房支原体肺炎患者较多为避免感染于4日下午17:30左右咨询责任医生是否能出院,医生说症状好转也可以出院,于是5日早上办理出院手续(在此之前有一个指标痰培养结果阳性未告知,且本人也不知道这个指标是重要结果),出院后一周左右,我宝宝又出现了咳嗽,低烧症状,于8月15日复查,门诊连续挂水7天后出现肠道问题,于8月24日二次住院(内科住院部15楼)各项检查结果无问题,但痰培养结果显示与首次住院一样为阳性,且感染同一病毒(流感嗜血杆菌) 诉求:首次住院医生未告知感染源同意出院,导致后续复发,需经济赔偿

江西省-南昌市 医疗纠纷 2023-10-08 10:18:37
用户:136*****731
律师回复(1)
  • 吴思律师

    月帮助50人

    回复于2023-10-08 10:32:14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是否有相关的证据在手?比如,出院小结、出院证明,此前的阳性结果证明等?可以详细跟我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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