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4上班,8月15号和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实习期2个月,有效期两年,在已经过了实习期的情况下,10月25号被单位口头通知,成绩落后,实行末位淘汰制,予以辞退,在没有任何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告知不用再上班了,当时签订的合同上并没有写会实行末位淘汰,单凭口头说并没有法律依据,实习期间和实习期过后都有考核,所谓的成绩靠后的成绩,是过了实习期,10月18号左右进行的考核,但成绩并没有公开制,在辞退通知书上写着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没签字,在这种情况下被单位临时通知辞退,会有经济赔偿金吗
河北省-秦皇岛市
合同纠纷
2023-10-26 21: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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