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有个合同纠纷案件想咨询一下你。在庭审中被告没有对证据进行质证,法官在判决书上也没有写原告提供了什么证据,没有采纳原告的证据,这属于审判程序违法吗?被告方有违约证据,法官没有审查被告的违约责任。另外,庭审的时候被告方派他的前员工出庭,庭审后我告诉了法官,最后法官直接在判决书上写被告方没有出庭,法官只是根据被告方的答辩状和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下了判决书,没有采纳原被告双方的庭审陈述证言,就判了原告败诉,这属于审判程序违法吗?原告在上诉时能否在上诉请求写请求把案件发回重审?有劳您解答,谢谢!
广东省-肇庆市
合同纠纷
2023-11-01 10: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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