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去年12月,己确认对方全责,病人79岁无其他老人病,在医院治疗两个月出院,依家病人鉴定伤残十级,保险公司陪偿如下,请问下合不合理!您好,赔偿方案审批如下:
医疗费47412.98元(扣减自费药2812.34元)
住院伙食补助6000元
营养费500元
护理费9000元
残补费27427元
交通费1000元
合计91339.98元,其中保险公司已垫付医疗费18000元,实际赔付您的是73339.98元
广东省-肇庆市
交通事故
2023-12-30 16: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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