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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去年12月,己确认对方全责,病人79岁无其他老人病,在医院治疗两个月出院,依家病人鉴定伤残十级,保险公司陪偿如下,请问下合不合理!您好,赔偿方案审批如下: 医疗费47412.98元(扣减自费药2812.34元) 住院伙食补助6000元 营养费500元 护理费9000元 残补费27427元 交通费1000元 合计91339.98元,其中保险公司已垫付医疗费18000元,实际赔付您的是73339.98元

广东省-肇庆市 交通事故 2023-12-30 16:06:07
用户:135*****692
律师回复(2)
  • 詹光鑫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3-12-30 16:10:07

    除了伤残赔偿金差千来块,其他基本和法院判差不多了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8人

    回复于2023-12-30 21:33:23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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