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所大学的教职工,学校通知放假时候为8号,我也购买了回家的票,但学校又突然发通知让我们参加一些培训,培训报名没经过我们允许就给我们报了,说我们必须要参加,这种也没有加班费,找领导请假他说我们自己的学院里没有通知说8号放假,就不允许我们请假,以及放假回家。这种是不是属于侵犯我们的劳动利益了。
我想辞职,但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其他条款哪里并没有写东西,等后面合同盖好章以后上面写了辞职要赔付违约金,我想问这种是否正规。
江西省-南昌市
劳动争议
2024-01-04 02: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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