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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记结婚6年,彩礼女方未退回,现夫妻、家庭关系不和睦。女方工作3年,除生活费用外5岁女儿学费及家庭开销均由男方支付,女方无存款。现有车子一辆(婚前男方购买),房产一套(未交付无房产证,所有房款及贷款均有男方支付,女方未支付任何费用) 离婚后彩礼能否追回?财产怎样分配?女儿抚养权怎样分配

河南省-郑州市 婚姻家庭 2024-01-16 11:09:31
用户:150*****067
律师回复(5)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444人

    回复于2024-01-16 11:10:41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陈娟娟律师

    月帮助13人

    回复于2024-01-16 11:12:22

    彩礼无法退回,孩子抚养权看你们双方是如何协商的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679人

    回复于2024-01-16 11:24:05

    去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

  • 薛晓波律师

    月帮助145人

    回复于2024-01-16 11:30:17

    未登记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财产及抚养权协商处理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8人

    回复于2024-01-16 12:07:34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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