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和女方举办婚礼至今(未领结婚证),婚前10万元彩礼女方未全部带回,2019年8月份女方回娘家未归(呆了约6个月)男方去接回,2021年1月份因家庭矛盾,女方半夜出走留下1岁多女儿无人照顾,2022年2月份经亲朋说情让女方回到男方,2024年3月16日女方又因家庭矛盾离家至今未回。2018年至2021年女方未工作,女方和女儿所有花销均由男方负责;2022年至2023年女方工作,女方和女儿生活开销男方负责部分。(男方2019年购买房产,贷款18万元,女方未支付任何费用)问:婚前彩礼、婚前三金收拾、见面礼金归哪方所有还是共同财产。男方所构房产是否需要分割?如需分割女方是否需要支付一半房款?
河南省-郑州市
婚姻家庭
2024-03-18 13:45:34
用户:15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