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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本人负责公司产品售后服务工作,现公司要搬迁至外省生产,把原公司技术研发中心保留,并保持原有职工劳务关系及薪资不变。公司可以这种方式规避经济补偿还可保持人员及工作效能不变。因我是产品售后服务工作者。是否可不接受外省新工厂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若公司不接受可解除与我的劳动关系。需按n+经济补偿处理。若公司需要我对外省新工厂产品服务,需先解除原工厂劳动关系,再进行双方协商签定外省新工厂的劳务关系。不知理解的是否正确,请求帮助。谢谢!

江苏省-常州市 劳动争议 2024-02-23 08:52:00
用户:137*****836
律师回复(4)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09人

    回复于2024-02-23 08:56:11

    工作地点属于重大变更。你如果不同意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1人

    回复于2024-02-23 11:31:38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644人

    回复于2024-02-23 11:37:11

    那要看你和公司是否具有真正的劳动合同关系 ,所谓的劳动合同关系是基于 你的工作时间和工资发放 是否是公司统筹安排 ,而不是由你自己来决定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052人

    回复于2024-02-23 16:08:16

    你好,需要补偿的,改变了工作地点,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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