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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藤州镇河东根据地重庆老火锅店自2023年10月25试工,试用期一个星期11月1成为正式员工至今,店老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也是微信发放,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个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因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都是以口头形式传达,未以书面形式告知或公示,工资说扣就扣,现本人认为不能保障自身利益,询问律师有没有好的方法帮助我维权,我该怎么做?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 劳动争议 2024-02-26 22:02:22
用户:178*****864
律师回复(4)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85人

    回复于2024-02-26 22:03:35

    这种情况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93人

    回复于2024-02-27 11:00:14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454人

    回复于2024-02-27 18:38:36

    协商不成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950人

    回复于2024-02-27 22:18:41

    你好,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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