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智联招聘是投了一个简历,是比亚迪文员的,然后对方让我去南明区花果园中环广场2号楼24层2405面试,面试过了,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是比亚迪文员的合同,一份是普工合同,两份皆未盖章,一个小时多少钱的地方不让我们写,说到时候帮我们写,不让拍照,那个人告诉我第一个月要先去当普工累积经验,后面我去了,发现面试的那个公司把我们安排给了另外一个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告诉我们一个小时20块,我们做完合同期后,发现工资与事先说好的工资不一样,第一个公司与我们签订了阴阳合同,在这个过程中,第一个公司是否有违法行为?或者说我该如何诉讼成功?第一个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恶意串通,损害我的合法权益?
贵州省-铜仁市
劳动争议
2024-03-06 08: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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