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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30生产,10月7号开始休产假至2024年3月12日。最近听说公司要注销,我于2024年3月8日申请了生育津贴 ,目前未收到。3月10日向公司负责人微信发送我产假于3月12日结束,3月13可以上班,但未收到任何回复。我所在的单位是一家分公司,若要注销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产假结束,如何和负责人谈判?

贵州省-遵义市 劳动争议 2024-03-12 10:19:21
用户:181*****103
律师回复(2)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444人

    回复于2024-03-12 10:26:04

    你好,需要根据工作年限进行补偿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8人

    回复于2024-03-12 11:33:58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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