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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日入职,7月1日转正,2023年12月4日-2024年5月29日休产假。公司于2024年4月解散,尚在产假期间却未告知本人,且拖欠工资2023年10月至今。公司应该如何赔偿?

广东省-广州市 劳动争议 2024-03-05 18:28:15
用户:137*****592
律师回复(3)
  • 阮添涯律师

    月帮助245人

    回复于2024-03-05 18:31:04

    要支付拖欠工资,还要给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法辞退是赔偿金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451人

    回复于2024-03-05 18:40:24

    需要支付经济金,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05人

    回复于2024-03-05 23:20:07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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