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于2021.12.11举行的婚礼,到2023.9.18领的结婚证,期间一直共同生活,女方在这期间怀孕两次后都流产了。现在男女双方因性格不合要离婚,涉及的有婚前男方给的彩礼12W,三金3W,女方婚前用男的给的12W彩礼买了辆车做陪嫁,另贷款5W,车总花费17W,车登记在女方名下,车贷婚后一直是男方在还,还了2年已还清,夫妻共同存款3W,请问离婚女方需要退彩礼和三金吗?还有对于男方还车贷的5W是怎么定义的,女方需要退一半吗?夫妻共同存款3W需要平分吗?望解答,谢谢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4-03-19 15: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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