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过年共29天,上了19天班,公司本来是从初1放到初8,初九上班,也就是2月10-17号,后要求我们初7上班,我们是上12个小时的班,除去吃饭时间1小时,薪资计算是正常工作时间8小时➕3个小时的加班,现在公司告诉我,我们的薪资计算是,每月是按照满174小时后,剩余的时间才算加班,也就是我上的19天8➕3,按照公司的算法,变成了,11天多的3个小时加班,另外,公司领导在群里发,2月7号和8号按照双倍的工资,也并未给予,请问,这种怎么办?
江苏省-淮安市
劳动争议
2024-03-20 18: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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