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22年8月二十五号与原告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经营足浴spa项目。合作具体内容是,原告承租了四间门面,在与我合作之前店内杂乱不堪,基本无装修,原告是做白云山精油代理的,她以我加盟她白云山为前提才跟我合作借店面为我用,后期原告方承担房租,我重新装修,原告不承担经营亏损,只分盈利的百分之二十干股,因原告在合作期间因为很多原因与我男朋友发生争执,店里生意也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矛盾一直恶化,后期原告以各种方式试图让我们主动退出合作,可她不给予我装修任何补尝,这样的行为在我看来就是一种诈骗,而她还将我告上法庭说我违约,我想请律师给予我一些建议谢谢
浙江省-台州市
合同纠纷
2024-03-23 12:05:10
用户:137*****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