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天津东丽公司发生劳务纠纷,我是人事,我辞职的时候由于个人原因删除公司手机微信的好友,删除了200多,并没有删除600人。公司以我删除客户微信为由拒绝支付我工资,并且准备让我支付他6000元的删除人的赔偿金,公司说通过技术手段恢复了一删除的600好友,但是我并没有删除600,顶多200多。公司说我给他造成损失了,要求一个人头10块,赔偿6000元,公司说有很多客户打电话说我删除客户好友的录音,并且要求起诉我,但是实际上公司没有损失财产,你把工资给我在起诉,然后工资迟迟不发,也没起诉我,我想知道如果他起诉我了我犯罪了吗?会进局子吗?如果诉讼失败我需要赔付多少钱?我的成功率?刑事还是民事案
天津市
劳动争议
2024-03-25 05: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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