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公司发的公告有如下内容有没有违反法律法规? 1.请假:本公司所有假别类型,请假均以4小时为单位起计。 2.迟到:上班打卡记录晚于规定时间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的视为迟到,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半天,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视为旷工1天。①考虑到交通和天气不良等因素,迟到5分钟内(含5分钟),累计迟到分钟数折算薪资。当月累计超过3次以上,每次记警告一次。②迟到超过5分钟以上,每次记警告一次。 3.早退:下班打卡早于规定时间30分钟内(含30分钟)视为早退,公司严禁早退行为。 ①早退在5分钟以内的每次记警告一次。②早退超过5分钟的每次记小过一次。

江苏省-苏州市 侵权维权 2024-03-29 20:09:27
用户:186*****424
律师回复(0)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6*****424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