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发的公告有如下内容有没有违反法律法规?
1.请假:本公司所有假别类型,请假均以4小时为单位起计。
2.迟到:上班打卡记录晚于规定时间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的视为迟到,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半天,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视为旷工1天。①考虑到交通和天气不良等因素,迟到5分钟内(含5分钟),累计迟到分钟数折算薪资。当月累计超过3次以上,每次记警告一次。②迟到超过5分钟以上,每次记警告一次。
3.早退:下班打卡早于规定时间30分钟内(含30分钟)视为早退,公司严禁早退行为。
①早退在5分钟以内的每次记警告一次。②早退超过5分钟的每次记小过一次。
江苏省-苏州市
侵权维权
2024-03-29 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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