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教一下关于被开除赔偿的问题:
背景:我的母亲2019年9月份在深圳一所公立中学外包的物业公司做保洁工作,期间有签订正常的劳动合同法,去年这所学校更换物业公司,但是连同我妈在内的所有人员转到新物业公司,但是截止今天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昨天(4月2号)物业单方面开除了我妈,并在他们工作群公示。开除原因是不听工作安排。
问题:
1、这种情况按照劳动法是可以主张赔偿,服务的是同一个学校,学校变更了物业公司,那么赔偿标准是否应按照第一次入职的老物业公司时间赔偿呢?
2、新物业公司去年到现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银行工资记录、微信聊天工作记录,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广东省-深圳市
劳动争议
2024-04-03 18: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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