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家从事货物运输的公司在boss直聘发布招聘广告,招聘描述:运输一趟货物最低450元的收入。面试结束后会让面试者在其公司购买运输车辆,签署机动车交易合同和供货协议,再介绍到其合作的货物仓库运输货物,但实际并非每天的运输收入并能达到450元,现在由于该公司招聘描述的收入与实际收入不符,本人与该公司提出解除合同,该公司要求本人支付机动车款10%的违约金,与其协商后要求本人只支付车辆一个月空置期的租金,本人不愿接受,协议里并未写明保证一车货多少钱,但招聘描述里有写,有微信聊天记录,请问这个案子对我有胜算吗?谢谢
上海市
合同纠纷
2024-04-17 16: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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