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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24年4月18日 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G344与迎宾路路口 2、我方上班途中临近公司门口正常行驶,蔡某驾驶车辆撞到我方车辆,交警前来进行判责,判对方为全责,现导致车辆受损严重,对我方的生活与工作等各方面的出行造成很大困扰,公司离家近20公里,对方一律不与承担,态度恶劣。 3、诉求:此类情况是否可以对对方进行上诉,赔付我方的交通补偿费用

江苏省-盐城市 交通事故 2024-04-21 06:10:51
用户:159*****600
律师回复(5)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890人

    回复于2024-04-21 06:15:16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可以提供处理思路。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042人

    回复于2024-04-21 07:50:26

    可以,对方全责,你起诉要求对方全部赔偿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43人

    回复于2024-04-21 07:50:52

    建议尽快起诉对方和保险公司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93人

    回复于2024-04-21 14:36:01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 王益贵律师

    月帮助67人

    回复于2024-04-21 21:01:13

    你好,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起诉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的,也包括由交通事故引发的合理的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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