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么回事儿,我有个房子,在4月13日的时候和一个女的签订了租房租赁合同,打算从今年7月1日起租到2026年7月1日,随后她交了1000元定金,不过前几天我爸爸打算住这个房子,我就不想租了,这个女的就说那你得按照三年合同里双倍赔偿我损失。当时我签订合同的时候,租金是12800元,现在的租金是17000元,差了4200元,三年双倍赔偿,得一万五六千吧。我承认自己有错在先,是违约方,不过这个女的也只是交了定金,实际上也没有啥损失,我也和她协商过了,可是她就是坚持那个赔偿标准,那法院判决的时候会怎么判决啊?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
合同纠纷
2023-05-18 09: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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