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0年12月18日与武汉蓝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约定2023年6月30日前交付商品房。但是现在开发商以疫情防控为不可抗力,告知延期3个月至9月30日前交房(具体时间以开发商通知为准),完全没有提违约赔偿责任的事情。打电话要求开发商出具2020年12月18日至今受疫情影响的证明,开发商一直在绕弯子,提供不出来。现在作为购房人,本人真金白银买的期房,却不能按期正常交付,并且根据该楼盘以往交付情况以及现场管理人员发布的实际施工照片,精装修质量也存在隐患,普通百姓正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何维权。
湖北省-武汉市
侵权维权
2023-06-28 14: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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