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我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但是我每天都要准时上下班(没有签到表),请假也得向老板申请,并且打扫卫生、帮老板签收快递、采购(只有报销的转账记录)等等。已经构成了劳动关系,但是没有给我交社保,并且提出离职的话要扣我一个月的工资。我主张发给我我应得的工资并且离职,或者按照劳务合同来办,即按时完成任务即可,不需要按时按点去公司以及不需要做一些不在我工作范围内的事情。另外工资是从老板的个人账户发放,怀疑公司税也有问题。
江苏省-扬州市
劳动争议
2023-07-21 09: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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