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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为买家,今年1月与卖家签约房产买卖合同,因为我延期付款导致违约,合同约定如果延期付款超过15天,属于违约,买家有权解除合同,并且追加总房款20%违约金做为赔偿,因此买家给我发了律师函要求解除买卖合同,选择试用定金条款,不退还我已支付的50万定金,并保留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的权利,我想咨询问题:房东已经选择适用定金条款,关于总房款20%违约金,房东是否还有权利追加?如果追加是否有时效性?合同期范围内还是永久有效?

北京市 合同纠纷 2023-08-06 13:13:07
用户:158*****568
律师回复(3)
  • 李良律师

    月帮助23人

    回复于2023-08-06 13:15:57

    你好,不可以,定金罚则与违约金择一主张,不能同时主张

  • 李璐璐律师

    月帮助27人

    回复于2023-08-06 13:28:25

    你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可点击我头像进行电话或一对一咨询,为您提供详细法律服务方案

  • 回复于2023-08-06 16:05:39

    若合同明确约定买方违约,则无权要求定金返还以及支付违约金,则卖方可以同时主张该两项费用,但关于违约金数额需要对方承担举证责任予以证明,该费用随合同违约产生,附随其他全部违约责任在三年期诉讼时效期内因为对方一直主张,诉讼时效一直中断,则相当于永久。想要减轻责任则向律师详细描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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